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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假招商骗取投资实为无息借款(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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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21:15: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真相调查网江苏讯)近日,本网记者接到江苏宿迁来稿投诉,请求媒体介入调查江苏省宿城经济开发区假招商骗取投资商的有关问题。记者前往该地区现场见在宿城区政府大楼上高悬着“一切为了大项目,为了大项目的一切”的口号。然而,记者了解到,宿城有关政府部门合同不履行,欠款不归还,使企业上当受骗,蒙受重大损失。对此,记者提醒企业家到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投资慎之又慎。
来宿城投资的江苏银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养忠是受害者之一,他向记者诉说了一肚子苦水: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出让土地为名搞期诈,使企业上当受骗,蒙受重大损失。他反映的问题主要有:
一、政府部门以虚假竞标为诱饵,骗企业缴纳保证金
2007年,银泰公司来江苏省宿城经济开发区投资,在与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领导洽谈中,他们说,出让给你们的土地不仅价格优惠,而且可以暗箱操作,只搞个形式上的竞标。
当年8月初,银泰公司(乙方)与江苏省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甲方),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框架合同》。管委会承诺,将356亩居住用地使用权,以及商住综合配套开发约72亩土地,出让银泰公司,并承诺“出让手续于2007年12月20日之前办妥”。在银泰公司交付定金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前述土地挂牌上市。土地挂牌过程中,如果中标结果高出合同签订价,由管委会负责高出部分所发生的一切税费。若银泰公司未中标,则管委会10日内将定金双倍偿还给银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银泰公司于2007年11月交付第一笔定金二百一十万元。
银泰公司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似乎是板上钉钉之事。谁知这哪里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却是一个陷阱! 银泰公司按照管委会要求,于2007年底和2008年初又分两次给甲方打款伍佰万元。合计:银泰公司付给管委会共710万元。但管委会收取钱后以土地指标未办好为由,一拖再拖。
二、政府部门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企业出资乱建工程项目
上述合同签订后,管委会领导提出,希望银泰公司帮助他们搞市政工程。出于对政府的信任,银泰公司作为投资方(乙),于2007年8月5日,分别与发包方管委会(甲),及承包方浙江舟山泰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丙),就为该区修路、修管道、建桥涵等,签订了合同书和协议书。两个文件除规定了管委会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外,再次强调,向银泰公司以优惠价格出让高档住宅区开发用地和商业综合配套用地,共计428亩。并特别注明,“出让手续于2007年12月20日之前办妥。”同时签下下面的条款:“如甲方对建设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给丙方,乙方可从受让开发用地款中预付给甲方,支付本工程款给丙方。”
这里需要一提的是,除了江苏银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先后付给管委会七百一十万元,管委会用于工程款外,长期拖欠其他建筑单位工程款(如浙江舟山泰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可见,管委会是在空手套白狼搞当地的基础建设。
三、政府不履行合同、协议,失信于民,败坏了政府形象
《土地使用权出让框架合同》中,明文规定“甲方(管委会)不履行约定,应双倍偿还(含赔偿金)给乙方。违约逾期偿还定金及赔偿金,超过一年支付,将逐渐递增,加倍进行赔付,并赔偿乙方的前期投入全部损失。”
甲方曾许诺“出让手续于2007年12月20日前办妥,如今已过去4年,“出让手续”早已成天方夜谭。
政府的承诺不兑现,迫使银泰公司走上了漫长的讨债之路。经过多次的讨要,管委会终于于2009年2月5日做出了还款计划,计划在该年分7次将银泰公司710万元定金(土地出让金)归还。至于赔偿金、违约逾期偿还金及赔偿金加倍进行赔付,并赔偿乙方的前期投入全部损失却只字未提。尽管如些,7次中有4次未达到还款计划的还款数额。另外3次还款计划落空。
经我方再三追讨,管委会于该年8月24日与我方重新签订还款协议书。协议书规定,2009年9月至2010年6月,每月归还壹佰万元;2010年7月将所欠定金款一次还清。实际情况是,十个月中有三个月仅还欠款一、二十万元,更有三个月还款计划落空。现又过去一年多,仍欠企业近五百万元的定金和筑路费。所谓双倍偿还定金等承诺,管委会蛮横地回答:“这不可能!”这难道就是一级政府的信用?
管委会的做法严重败坏了政府形象!司机小刘曾多次开车送蒋养忠到宿城讨债,记者问他讨债最大的感受是什么?他说:“最大的感受就是政府说话不算数,有时找不到管委会领导,办公室人说都招商去了。本来答应好的还的款就是不还。我们开车到宿迁,一来二去就得两天时间,再住上四、五天,企业拖不起啊。”
看来,政府与企业签订的霸王条款不是个别。在楚霸王的故里真的要摆“鸿门宴”了。由政府部门出面套企业的钱,可悲!照此下去,哪个企业家谁还敢再来投资?
四、政府部门的欺诈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使企业威信丧失
管委会的欺诈行为,导致合同不可能履行,还款计划不可能落实,给银泰公司造成了严重后果。首先,导致该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共同开发建设宿城开发区的协议不能履行,严重影响了企业的信誉。由于管委会工程款不到位,也使得工程建设方——浙江舟山泰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建设材料供应商的款项,被供应商告上法庭而败诉。建设方等于为政府部门背了黑锅,管委会这个政府不是为了企业服务而是坑害企业?
银泰公司是个不大的民营企业,注册资金仅800多万元,却曾背上了700多万元的大包袱,企业已不堪重负。为宿迁项目的开发他们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加上60多次的讨要欠款行动,耗费了企业的大量精力,给企业造成了3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难道政府真的没钱还账吗?挪用公款是违规!难道挪用这些款项不算违规吗?
司机小刘载着记者看他们曾修建过的郭守敬路、华罗庚路(现改为隆锦路、古城路),宿城区引进的众多企业在这两条路旁落户,可见开发区收益可观。但吃水不忘挖井人,他们怎能至今还欠着修路者的款呢?
在宿城区政府大楼上高悬着“一切为了大项目,为了大项目的一切”,而在一建筑工地围墙上,写有“百年基业,读懂细节”。这个口号多好啊。细节决定成败。大处着眼,小处不着手,一马勺坏了一锅的事情还少吗?
在宿迁,有佛教寺庙好几座。这里有苏北第一禅林——极乐律院,有规模宏大的真如禅寺,还有大王寺、和善堂等,被专家和学者誉为“江苏的一块交净土”。佛家讲究“不打妄语”。难道一个县级政府不如一座寺庙,一个县级领导不如一个僧人吗?“江苏的一块净土”,已经净土不净。
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努力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诚信。政府部门一再要求企业讲诚信,而自身不讲诚信,把承诺当成儿戏,把合同、协议当作一纸空文,这个和谐社会如何建设好?
如此下去,宿城区省级“精神文明先进区”的牌子还能挂到几时?
宿城区提出“保增长,保稳定”保得长久吗?
宿城区督查办提出:紧盯矛盾化解,紧盯职能部门作风等”四个紧盯”。是不是也紧盯一下该管委会的工作作风?敢督查落实还款吗?
为民造福,发展地方经济是件好事,但不能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 这个管委会的做法严重败坏了政府形象!照此下去,哪个企业家谁还敢再来投资?今天,他们与一个企业家签订的合同不履行,也许省下了一两千万元,却伤了企业家的心!明天,他们将失去与众多企业家的合作,所损失的绝不会是一两千万元,而是一两个亿,乃至一二十个亿!“一切为了大项目,为了大项目的一切”,岂不成了画饼充饥!?
为此,本网将组织首都媒体联合对该事件的事实真相展开深度调查,继续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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